泸县九曲河中心公园一期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九曲河中心公园一期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改(2014)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2014)1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40625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泸县九曲河中心公园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泸县福集镇北大桥桥头旁(工业园区A区旁);
2.3建设规模:建设面积34000平方米,包括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平场、铺装、小品建筑、雕塑、设备电气安装等);
2.4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文件、补充说明(补遗书)、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参加项目投标时,应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近3年完成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2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单位仅限两家;3、本次招标只允许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3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20日23时(见附件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4.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监理标段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3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中心5楼开标大厅(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5.2施工标段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luzhou.gov.cn/(详见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编:/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830-8190490
传真:0830-819297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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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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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78160449
传真:028-8318228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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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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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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