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镇江市丹徒区城管局的丹徒区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概况
(1)服务地点:镇江市丹徒区
(2)服务规模:丹徒区经四路、南纬八路、经十三路北段、南纬九路、千里小区配套道路、镇南安置房西侧道路绿化养护面积约20万㎡。
(3)服务期限:2014.10.01—2016.07.31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丹徒区经四路、南纬八路、经十三路北段、南纬九路、千里小区配套道路、镇南安置房西侧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
(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或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纯绿化施工企业不需提供)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须提供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园林绿化专业不需提供)。
(5)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6)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每标段;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已收收据”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53036052501624,开户行:(建行丹徒支行)。凡是办理电汇入帐的单位,请于开立交款凭据时,附上电汇凭据(复印件即可),以便检查确认是否入帐。
投标单位无需使用CA锁在网上报名,请直接到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完成后,请到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审文件。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其他条件:(必要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⑽、本地施工企业需要携带建管处出具的已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证明原件,外地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经资格预审合格者小于3家时,重新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者大于3家,全部入围。
7.项目招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2分,技术标18分(详见招标文件)。
1)商务标评审(总分82分):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商务标得分计算: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技术标评审(总分18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五)、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如3家候选人均无法中标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本工程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高分值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中山东路189号诚和大厦1007室
联系人:史圣雨电话:0511-85083579
邮编: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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