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招2014-067号
1.招标条件
海盐县丹佛斯公园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4]1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神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监理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海盐县丹佛斯公园项目施工监理;
2.2工程类别:园林景区工程三类;
2.3建设规模:丹佛斯公园占地22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区块范围内的绿化种植、园路铺装、旱溪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开工~竣工验收)监理及二年保修期内监理服务;
2.5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2.6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新区大道与团结港交叉口;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全过程(开工~竣工验收)监理及二年保修期内监理服务,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且苗木的完整成活率98%。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县外监理企业已向海盐县住建局办妥备案手续,取得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是监理企业在海盐县备案的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7号)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1.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总监注册证书、海盐县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及备案机关出具的已备案人员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见附表1)。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2办妥报名手续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3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叁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07号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穆礼军联系电话:0573-8618108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7号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573-86177318
传真:0573-86177068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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