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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新城-道路绿化景观及前期概念性规划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09-28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项目名称:广钢新城-道路绿化景观及前期概念性规划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钢新城-道路绿化景观及前期概念性规划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8日共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327N19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钢新城-道路绿化景观及前期概念性规划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7.00万元(该费用包括调研考察、资料收集,规划编制,各阶段的规划审查、评审费,规划成果制作费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钢新城道路绿化景观及广钢公园前期概念性规划,其中包含广钢新城道路绿化景观概念性规划、广钢公园前期方案研究、广钢地块历史建筑调查及利用概念设计、广钢公园近期项目选址方案、新爵涌近期景观规划方案、广钢公园总体规划国际方案征集任务书编制等工作内容。

  注: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任务书》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服务期限:1年。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规划师及以上资格且项目组成员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3: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止);

  (4)《公平竞争承诺书》。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6日14时00分至2014年10月16日14时30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14时3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一、评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十三、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0-87258495-998、957、95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28459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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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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