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编制《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目的地规划》
二、招标单位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投标条件
1、具有国家旅游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不许外包和挂靠;国际旅游规划机构投标要与国内具有旅游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合作,且需提供《合作协议书》原件,明确牵头单位。
2、提供近5年主持编制旅游规划的突出业绩(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国家5A级景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规划或策划)。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是国际或国内知名旅游规划专家,主要设计人员具有类似的设计经验,项目组成员应涵盖旅游策划、旅游规划、城市规划、园林、生态、投资、建筑景观设计、历史文化研究等方面的专家。提供拟派规划编制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及规划设计人员)名单及其简历(含职称、经验和业绩等)。
五、投标工作程序
1、2014年10月8日上午8:00-10月17日下午5:00,拟投标单位报名。
2、2014年10月28日前,招标单位对其资格进行预审,选择6家单位参与投标(预审合格单位不满6家,以实际参加单位为准,招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奖励办法;预审合格单位超出6家,由招标单位采取评分制,选择前6家入围),并向各合格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
3、2014年10月29日—11月9日,招标方组织投标单位完成投标前考察(考察期间,在三清山辖区内餐饮、交通、门票和索道票由三清山管委会负责,其他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4、2014年11月10日—12月10日,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编制竞标方案。
5、2014年12月11日下午17:00前,投标单位提交密封标书,逾期不提交标书视为自动放弃。
6、2014年12月12日,招标方组织专家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六、报名材料及要求
1、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业绩(主要是同类项目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及规划人员名单,拟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评标与奖励方法
1、招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确定6家单位参与竞标。
2、评标方式:
(1)招标单位组织成立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竞标方案进行评审。
(2)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60万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3)获得一等奖者为三清山旅游目的地编制的中标单位,并由中标单位深化并完成三清山旅游目的地规划编制最终成果。深化并完成最终成果阶段的规划设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不含一等奖奖金60万元)。
中标单位参与三清山旅游目的地规划编制团队核心成员授予三清山“荣誉山民”称号,享受终身免三清山景区门票的礼遇。
(4)对参与投标的设计成果署名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三清山管委会所有,三清山管委会有权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八、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九、联系方法
招标工作组织机构: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信阳路8号计委大楼6楼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13970353682
电子邮件:44337364@qq.com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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