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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10-3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本招标项目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二期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2014】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绿地城花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1、业主名称:湖南绿地城花发展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二期建设项目监理;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1.4、建设地点:雨花区圭塘河二岸(木莲路至湘府路);

  1.5、建设规模: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二期项目用地范围为北起木莲路、南至湘府路、东沿万家丽路和新河路、西至地籍红线西界线,圭塘河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南北贯穿,区域内拥有约2.3公里长圭塘河河道,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865.2亩,其中配套建筑用地面积86.52亩(建筑面积约8.6万平米[1-3层]),景观用地面积778.68亩,项目投资约59000万元;

  1.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7、招标范围: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二期建设项目景观工程、配套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本次监理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服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园林、土建、装饰、水电安装、消防、电梯、弱电、室外管网道路等工程;

  1.8、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36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0、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与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1.11、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综合评标法。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投标人近五年(以公告发布日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以往工程监理业绩。以往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监理业务手册,以往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2.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6、本项目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配备,本项目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配备人员专业涵盖房建、市政、园林、电气等专业;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2.7、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8、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办理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服务登记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2.9、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资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等资料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为丧失商业信誉被取消投标资格,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11月3日17: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料审查时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全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80080000031335540012;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圭塘河生态景观区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圭塘河生态景观区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

  2、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30日9:00起至2014年11月3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六、基本资格审查:

  1、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递交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15时00分;

  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法定代表人(省外企业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被授权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4、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资料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件原件;⑤以往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原件;⑥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及其他满足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入围方式:

  基本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从合格投标人中产生。如果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即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如果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即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作为入围投标人。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成功入围的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1010房)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731-85126633。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绿地城花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1010房

  联系人:李小姐、伍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126633、0731-85117733

  传真:0731-851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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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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