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林丰花园三期建设项目由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调兵山市林丰花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二、建设地点:调兵山市
三、招标范围:建筑面积33067平方米施工图设计招标。
四、设计周期:2014年12月08日至2015年01月08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应具有类似工程5年以上工作经验。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企业请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到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法定节假日休息)。地点: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取成本费500.00元(该费用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7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调兵山市建委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本项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开标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十一、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调兵山市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调兵山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4-76960333
招标代理人: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区内盛峰嘉苑3幢3房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4-7909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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