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40912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的千灯湖四期工程——虫雷岗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二、项目名称:千灯湖四期工程——虫雷岗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三、资金来源:财政划拨
四、工程规模:建安费约3400万。
五、计划监理服务的期限:监理服务期约2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0个月)。
六、招标内容:监理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保修期监理,施工内容包括:园建、绿化、给排水和照明四个部分,景观设计总面积约53838平方米。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工程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
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3、项目总监要求:1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投标人的项目总监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4、项目总监代表:1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5、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1名、机电安装专业1名。
6、监理员:至少2名,助工或以上职称,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规定,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总监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更换。
7、社保证明:提供拟安排至本项目的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6个月(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印章。
8、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内曾独立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即监理费)在人民币55万元以上(含55万)或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700万元以上(含2700万)的园林景观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备案证书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2月27日以粤建法〔2012〕24号发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其他人员不作要求)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dcic.net)查核的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0、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情况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10月22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社保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施工监理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2014年月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同时递交。迟到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十二、其它
1、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派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1813596
传真: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57-81234973转828
传真:0757-81234971
电子邮件: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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