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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11-2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5.报名方式及时间

  5.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5.2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21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报名咨询电话:18807319292。

  5.3投标人报名后,其拟任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等资格证明材料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变更,否则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基本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证件、资料除(1)项外,其他证件、资料投标人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高级职称证书;

  5)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6)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7)拟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8)拟任暖通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8)拟任电气专业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9)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在编证明(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

  10)业绩证明资料。类似设计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审查通过的时间为准。按要求必须具备的类似业绩项目信息在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不能体现的,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或设计蓝图相关佐证资料的原件作为类似业绩证明补充资料;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存档备查,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5.5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6.基本资格审查

  6.1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等资格证明资料必须与投标人报名资料一致,否则由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基本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基本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4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原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5)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

  6)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原件);

  7)拟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原件);

  8)拟任暖通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原件);

  8)拟任电气专业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原件);

  9)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在编证明(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原件);

  10)业绩证明资料(原件)。类似设计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审查通过的时间为准。按要求必须具备的类似业绩项目信息在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不能体现的,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或设计蓝图相关佐证资料的原件作为类似业绩证明补充资料;

  1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1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13)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承诺书(需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原件);

  注: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交2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存档备查,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还须提交1个包含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的U盘,扫描文件须为jpg格式并按文件名称命名,否则由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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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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