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571360596666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差额保证金:本工程定标结束后,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以综合评估法为例)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信用分”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5+信用分,其中投标报价95分,信用标3~5分。
②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③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
K2的取值为:97%;
Q1、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议或复评),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偏离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④综合信用分值计算(3~5分)
综合信用分值,由招标人或委托的公证处公证人员在开标会上当众从3分、4分、5分中随机抽取一数值,作为本工程的综合信用分值。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开标时随机抽取的分值除以100,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0。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5;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考核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考核得分计算,联合体牵头人的主项资质符合公告中要求的两个资质其中之一的,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不打折。)。
八、招标(含资格后审文件)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4年11月26日00:00至2014年11月30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本工程完工付至50%,审计结束后付清。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4年11月26日00:00至2014年11月30日24:00
5、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丁卯兴泽路12号华港科技园6号楼三楼
联系人:
电话:联系人:
电话:0511-85030033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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