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矿山博物馆广场铺装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4—054J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矿山博物馆广场铺装工程及监理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2】7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国家矿山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源矿山博物馆广场铺装工程及监理
2.2工程概况:广场铺装工程,面积约27000㎡。
2.2工程建设地点:原四货运南侧、仙城大街东侧(辽源矿山博物馆广场)
2.3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2.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铺装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园林绿化、亮化及广场铺装工程监理。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6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工期206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资格。
3.3第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辽河大路6361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4年12月18日_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第一标段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第二标段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每标段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国家矿山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辽源市阳光新城73号楼
邮编:136200
联系人:陈永辉
电话:0437-6163112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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