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同心河滨河风光带绿化景观提质改造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郴发改【2014】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郴州市政府融资平台。招标人为郴州芳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心河滨河风光带绿化景观提质改造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郴州市同心河。
2.3项目概况:郴州市同心河(郴江河口—高壁渡槽段)沿江两岸进行提质改造,一期项目包括广场铺装面积3810平方米,游道铺装面积44470平方米,景观水体建设面积2980平方米,绿化工程面积88740平方米以及园林小品、景观照明和给排水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
2.5招标范围:同心河滨河风光带绿化景观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6招标规模:工程总投资6471万元。
2.7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近3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的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6拟任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注册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的拟任监理员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7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2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如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购买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电脑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水利网》、《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芳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4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35-2831029
招标代理: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31-85328332
传真:0731-8532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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