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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开区第三十七大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2-26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一、招标条件

  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郑州经开区第三十七大街(南三环--航海路)绿化工程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开区第三十七大街(南三环--航海路)绿化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5JDDL)12号

  2.3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建设规模:总绿化面积为218512㎡

  2.5招标范围:各标段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分为如下二个标段

  一标段:第三十七大街(航海东路--经北四路)道路绿化工程

  二标段:第三十七大街(经北四路--南三环)道路绿化工程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2012年1月1日以来园林绿化工程,可重复计算);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报名。

  四、报名须知

  4.1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

  4.2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13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后应准备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提供表格),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廉洁资格审查,未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秦先生

  电话:0371-66777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13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5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928756

  邮箱:hnzbj3@126.com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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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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