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104120150004
招标备案号:1221201503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施工[2015]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沽海洋科技园高速北路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高新发改立项[2014]6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为2097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塘沽海洋科技园高速北路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2097万元,建设规模为西起宁海路、东至谐海路,全长1500米、绿化面积约为5.3万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西起宁海路、东至谐海路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15年04月10日至2015年07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配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若发现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7、本工程须缴纳诚信保证金596.19万元,该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汇款至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海洋高新区支行,帐号:0302090609005488304,联系人:张凤仁,联系电话:25215350,诚信保证金到账并领取收据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领取诚信保证金收据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汇款凭证原件及《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3月03日至2015年03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待定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时限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绍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海缘路199号E3-1
邮政编码:300454联系人:张凤仁电话:25215350
传真:2521535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层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刘帆电话:23708721
传真:23708721
日期: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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