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城乡规划局森林公园景观改造提升规划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501040
采购人名称:滦县城乡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城乡规划局(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315-73861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滦县城乡规划局森林公园景观改造提升规划(详见招标人须知)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境内(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现场勘察要求)。
项目完成期限:中标单位需提供规划成果8套;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提交成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编制费、后续服务、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的资格要求:1.境内投标人应具有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资质;2.具备承担城市规划编制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行为。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下列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境内投标人);
(6)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概述;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4年度(或201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8)其它相关有效证明。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标书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人名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63700
联系电话:0315-7168355
联系人:赵先生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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