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湿地儿童乐园雕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市镜湖湿地儿童乐园雕塑工程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绍兴市镜湖湿地儿童乐园雕塑工程,工程地点:镜湖新区。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雕塑及说明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4、工程造价:约91.9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类别:园林景观三类;
7、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要求:50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雕塑制作;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2、主要的资格条件:/;
3、报名及资料要求:本工程在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二楼招投标窗口报名,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图纸押金:0元。
5、报名时间:2015年03月09日至201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除外)。
6、报名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管委会附楼二楼招投标窗口。
三、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执行。
2、投标保证金:1万元,采用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收款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211014019200024521;开户行:工行城北支行。
3、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4、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一次付清。
5、招标联系人:郑君秋,联系电话:13735202132;
招标代理联系人:金星,联系电话:85209901。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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