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不少于630万元的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8.1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8.2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500元和报名费100元(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3月17日17时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8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15.87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3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南海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俊雅花园50座二楼
邮编:5280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邱工 联系人:卢志盛
电话:0757-81289981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0757-81289981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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