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十一期景观设计工程
招标公告
一、江苏炜赋集团天鹏置业有限公司的小海十一期景观设计工程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景观设计项目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经济开发区
(2)投资总额:1500万元
(3)设计规模:绿化景观面积约5.5万平方米。
(4)设计周期要求:方案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三、招标内容:本工程景观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等所有配套服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业绩: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完成过同类型、类似规模项目设计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同类型是指:景观绿化设计,类似规模是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80万元)。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简介、近三年来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一览表;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设计合同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7项资料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贰份并装订成册。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24时止。
申请人于2015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口南侧)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报名时同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一式贰份。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投标资格审查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人不须进行网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七、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因素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3、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4、评分标准:
①本工程招标人设定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元/平方米;
②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概况和招标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设计精要及发展策略,按设计所需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完成本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费用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5、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②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者为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含等于)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标。
6、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30分。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30分。
b、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价基准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加0.5分(加分不得超过3分)。下浮超过6%的,在加足3分的基础上,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以往业绩:16分
a、近三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公司在江浙沪做过景观绿化类似设计(8分);
b、近三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项目负责人在江浙沪做过设计面
积50000平方米以上景观绿化设计(8分);
(三)工期、质量承诺:满分4分
(四)投标方案:50分
投标方案由招标人、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方案优劣、设计工期、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a、投标设计方案:满分50分
01.设计深度:西入口大门效果图
02.北入口大门效果图
03.小区总体鸟瞰图
04.深化设计地下车库出入口方案
05.围墙方案图
06.其他节点效果图不少于2张
7、确定中标单位:
按累加总分依次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相同得分,则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江苏炜赋集团天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小红 电话:13813726255 传真:0513-81163035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24时止。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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