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WJ201500521501
1、建设单位: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市政公用局
2、工程名称:鲈乡南路(云龙路-南刘路)景观绿化工程A标段工程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
3、投资估算:620万元
4、招标范围:A标段景观绿化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7月22日共90日历天
6、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区2013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与企业资质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及其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4)投标人必须列入2014年度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园林绿化)(Ⅱ)组及以上或者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Ⅱ)组及以上。
(5)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7日10:30时至2015年3月23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陆“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http://ggzy.was.gov.cn/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0日13:3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在规定地点递交书面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书面资料的,视为逾期送达。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10日13:30时
(2)地点: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3、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售价:220元/份(投标需到相关银行开通“网上支付”服务,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15、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7、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按标底造价高低顺序中二个标段(WJ201500521501、1502)中一个标段。
18、本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3月17日。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陈玚 联系人:倪伟中、屠欢欢
电话:63978987 电话:6340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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