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公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报送日期:2015年3月25日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挥公大道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2015CK-011/01/02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泰山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艳霞0319-82929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宁0311-8308697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完善挥公大道景观、绿化
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以珠峰路为分界,珠峰路-丰收渠区间景观绿化工程为一标段,招标编号为2015CK-011/01;丰田路-珠峰路区间景观绿化工程为二标段,招标编号为2015CK-011/02。投标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投两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清河县挥公大道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计划有效工期30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挥公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总投资约5398万,二标段总投资约4060万,为公用性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等级;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工程额不少于投标标段投资额的同类工程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壹套(必须加盖公章)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按标段提交。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直接到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项目联系人:王宁联系方式:0311-83086995 传真电话:0311-83086973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方式:0319-829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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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媒体: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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