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校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校园景观工程已由汴财招(2015)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委托,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校园景观工程
2.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39号
2.3建设地点: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校内
2.4项目投资额:约197.5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成活率100%,管养期三年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二个标段
一标段: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校园景观工程项目施工
二标段: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校园景观工程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3.投标人至少已完成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业绩,近三年累计业绩不低于600万元.(近三年为2012.2013.2014)
3.1.4.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为2012.2013.2014)
3.1.5.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好,技术力量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项目总监必须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3.2.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为2012.2013.2014)
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9窗口(开封市民之家5楼5013室)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如系委托投标)、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正本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监理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和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837899249 联系电话:1321398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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