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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神农大道延伸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4-02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神农大道延伸段绿化工程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发【20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炎陵县房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炎发改招核【2015】10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炎陵县神农大道延伸段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炎陵县霞阳镇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神农大道延伸段绿化及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为14400?,项目总投资约530万元。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绿化种植工程一次性成活率:乔木100%、灌木100%、草皮100%,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为入选《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并取得园林绿化专业资格证的企业。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5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至专用帐户,以银行到帐为准。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炎陵县神农大道延伸段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炎陵支行营业部;帐户:43001540062050000312;户名: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⑴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⑵营业执照副本;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⑷安全生产许可证;⑸《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⑹拟任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⑺使用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的职称证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证书注明的单位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或未注明执业单位时应提交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14年10月-2015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⑼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⑽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⑾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进帐单。

  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并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报名。

  6.2湖南省外单位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了入湘备案登记证;

  6.3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炎陵县炎陵西路95号建设大楼二楼);

  6.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和图纸押金500元(开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图纸无损退还,逾期不予办理,不计息)。

  7.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到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投标人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如有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炎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炎陵政务网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炎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6223014。

  12.入围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当满足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下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从《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内的组别高低或同一组别的排序,确定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入围投标人在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4家确定。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炎陵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31-26235585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欧阳先生

  电话:0731-2623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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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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