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陕县政府采购控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陕县招投标中心现对“陕县甘棠公园水系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招标编号:SZ-2015-030
三、招标内容:
该工程包含园林、安装及绿化工程,其中园林工程包含园路、花架、六角凉亭等,安装工程包含喷淋及太阳能园灯等,绿化工程包含土方工程及苗木栽植。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工期:12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4月13日
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报名,购买标书步骤如下:
1、提交报名材料,复审报名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后,当日将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3、持有效存款凭证,在陕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4、发售标书当日,持保证金收据及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号:1713120729350001117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7:00前。
六、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承包企业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证书等相关证件;
②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③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④由一家金融机构网点出具的存款证明,存款额不少于200万(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⑤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章留存,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中心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8---3838298
网址:www.sxzbzx.cn
陕县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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