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湾公园景观改造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湾公园景观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湾公园
3、招标范围:南、北岸园林景观、景观照明;一级路及路灯、给水、排水、供暖管网等施工
4、工程质量:合格;
5、投资估算总额:3200万元;共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其中:
一标段(龙湾公园南岸园林景观、景观照明、二、三级路铺装等)1660万元;
二标段(龙湾公园北岸园林景观、景观照明、二、三级路铺装等)1290万元;
三标段(一级路、给水、排水、供暖管网等施工)250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00
三、工程开、竣工时间:
2015年5月12日―2015年11月30日(日历日203天)
四、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32万元;二标段:25万元;三标段:5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
一、二标段: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项目经理: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市政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网上报名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注册建造师证或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5)注册建造师安全上岗证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建造师或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金诚信用办理)。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人: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
联系人:庞大伟联系电话:0429-3555055
姜瑞民联系电话:0429-3114043
陶涛联系电话:0429-2856703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刘玉生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传真:0429-8231753
邮编:125000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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