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湖东大门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澉招2015-22
1.招标条件
南北湖东大门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已由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旅投[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海盐县南北湖旅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集团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南北湖东大门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北湖东大门。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绿化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分二期种植,当季种植的苗木工期为40日历天,秋季种植的苗木工期为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4.2报名地点: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联系人:徐芸玲,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4.3报名时应向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提交以下资料:
4.3.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如为市外企业)、园林项目主管资格证。上述证照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3.3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办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成本费贰佰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捌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现金,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电话:0573-86863199)。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会议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南北湖旅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沈斌 联系电话:0573-8651376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系人:徐芸玲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日期: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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