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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角路(盛岗路-港南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5-19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厚角路(盛岗路-港南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造价约60万元;

  3、工程估算价:造价约6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图纸及清单上的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或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纯绿化施工企业无需提供);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纯绿化施工企业无需提供);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88983031),在投标时须提供经镇江市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未提供备案表或者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纯园林绿化企业不需办理进镇备案手续);

  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5883605916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差额保证金:本工程定标结束后,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若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1)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即投标报价10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①、投标报价的分值计算(100分):

  A、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K2的取值为:97%;

  Q1、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5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如在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八、招标(含资格后审文件)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5年5月19日00:00至2015年5月25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付至合同总额的40%,竣工后第二年付至合同总额的70%,余额经审计后于第三年全部付清,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5年5月19日00:00至2015年5月25日24:00

  5、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大港新区物流大厦17层

  联系人:联系人:严辉

  电话:电话:0511-8317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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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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