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顺堤河(洪泽湖路-太湖路段东侧)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021505050201
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宿城区顺堤河(洪泽湖路-太湖路段东侧)绿化景观工程已经宿区发改行【2015】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东至黄海路,西至东海路、南至清水河,北至洪泽湖路。
1.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投资816.91万元。
1.3工期:60日历天,其中绿化管养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年,最后一个生长季不予补植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支付时间、方式:
(1)苗木种植养护部分:苗木栽植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70%,余款待管养结束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苗木及绿化成活率达98%),按实际工程量结清(不计息)。
(2)景观、道路及排水工程工程部分:工程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80%,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城区顺堤河(洪泽湖路-太湖路段东侧)绿化景观(含2年管养期)、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4年10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宿迁(http://cxsq.suqian.gov.cn/)网站“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4338767)。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十一层,人防大厦向西300米)。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
联系人:印军华
联系电话:134018600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军区附属楼三楼
联系人:蔡晓庆
联系电话:0527-8437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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