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汉江北岸樊城段绿化、亮化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襄阳市汉江北岸樊城地区
2.2项目范围:
1)设计范围:东起小清河铁路桥,西至汉江一桥,北侧以汉江大道东延伸段为界的滨江绿带及相关配套构筑物(包括需保留改造的公共建筑),总占地面积46.11公顷。
2.3招标范围:襄阳市汉江北岸樊城段绿化、亮化设计。
2.4项目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工程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的设计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且须满足本项目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设计合同中提出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和深度要求;并能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工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风景园林专项甲级(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近一年(投标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300万合同额以上(含)类似的业绩。
3.4、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全权代表投标事宜,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
联系人:周贵云
电话:18995670976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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