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29
发布日期:2015年5月29日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2015年下半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2015年下半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DH-2015-0528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标段:1
养护区域:望和公园南园(一标段)
养护面积(m2):117541.30
控制金额(元):493673.46
服务期:6(个月)
标段:2
养护区域:望和公园南园(二标段)
养护面积(m2):107423.46
控制金额(元):451178.53
服务期:6
标段:3
养护区域:望和公园北园
养护面积(m2):149561.91
控制金额(元):628160.02
服务期:6
注意事项: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对其中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其中1个标段成为中标人。投标人不得将每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号,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号进行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报价超过所投标段控制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
6.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限北京市注册企业)及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8.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不限制标段报名数量;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4日
每天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标段,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6月18日09:20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09:2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限北京市注册企业)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绿化企业须持进京备案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所报标段号)。
九、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赵敏
电话:010-64956207-8003
传真:010-64956207-8011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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