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园林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6-0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日期:2015-05-29

  发布日期:2015年5月29日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2015年下半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2015年下半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DH-2015-0528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望和公园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标段:1

  养护区域:望和公园南园(一标段)

  养护面积(m2):117541.30

  控制金额(元):493673.46

  服务期:6(个月)

  标段:2

  养护区域:望和公园南园(二标段)

  养护面积(m2):107423.46

  控制金额(元):451178.53

  服务期:6

  标段:3

  养护区域:望和公园北园

  养护面积(m2):149561.91

  控制金额(元):628160.02

  服务期:6

  注意事项: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对其中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其中1个标段成为中标人。投标人不得将每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号,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号进行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报价超过所投标段控制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

  6.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限北京市注册企业)及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8.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不限制标段报名数量;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4日

  每天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标段,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6月18日09:20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09:2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限北京市注册企业)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绿化企业须持进京备案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所报标段号)。

  九、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赵敏

  电话:010-64956207-8003

  传真:010-64956207-8011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分享到:
编辑:jiaoliting
有关  公园 绿化 养护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