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河路休闲广场建设项目已经得到葫芦岛市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号:葫连发改【2015】4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兼投兼中,工程内容如下:
建设规模一标段:园内道路10008平方米,给排水管路2724延长米,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1300米;道路照明灯52盏。
二、三标段:绿化工程共1921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连山区北河路北侧,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9日09:30。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开、竣工时间:2015年07月01日-2015年12月31日。
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0万元;二标段:10万元;三标段:10万元。(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二、三标段: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开标时所有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一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IC卡或网上报名确认单。
购买二、三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职称证;IC卡或网上报名确认单。
报名时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BBB级(含)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办理)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于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02日8:30―16:00时到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符合性审查,合格后自行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王馨
联系电话:0429-2282188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27号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429-3106555
传真:0429-3106633
邮编:125002
201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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