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神水峪水土保持生态长廊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户县神水峪水土保持生态长廊工程己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5]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及地方配套资金,工程总投资为525万元,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户县神水峪水土保持生态长廊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户县神水峪水土保持生态长廊工程招标依据西安市水务局《关于户县神水峪水土保持生态长廊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市水发[2015]198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生产道路2.5km,田间路695m,水土保持宣传牌1座;营造水保林322.05hm2,经济林54.34hm2;封育治理面积373.64hm2,封禁牌2座,围栏2.6km,疏林补植1.36万株。
施工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3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拟定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西安市凤城二路凯发大厦12层12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人以基本账户转账形式转入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待定,地点: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凯发大厦12层1209室
邮编:710016
联系人:安冬
电话:029-62675120
传真:029-62675121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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