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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平安大道改造提升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6-04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5GC060070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平安大道(高速出口-临港公路)改造提升绿化景观工程

  1.2工程概况:本项目起自甬台温高速宁海出口,东接临港公路,全长4160米。工程造价约4405.171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绿化苗木种植及零星人行道工程。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6月4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9时00分

  4.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5年6月4日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5、截止时间:2015年6月25日8:00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人:陈文佳

  联系电话:0574-65566640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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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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