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社区公园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滦南县发展改革局以《关于滦南县社区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滦南发改综改[20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建设路西侧、正通花园小区南侧;
2.2预计工期:2015年7月2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竣工,日历天数121天,养护期二年;
2.3招标范围:园林绿化、铺装、景观、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2.4建设规模:总投资255.17万元,规划总面积12591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二级及其以上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河北省施工企业IC卡到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并在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陆报名(网址:http://ln.ggzyjyzx.com)。外省企业须在报名截止前办理进冀登记手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报名期间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登记表并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6日至201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4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6日9时00分
地点为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滦南县城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信用综合评价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35分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河北建设网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经网上查询无投标人评价数据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视为0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滦南县城崇法大街
邮编:063500
联系人:顾炳国
电话:0315-4123312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滦南县恒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滦南县城团结路1号
邮编:063500
联系人:张丽艳
电话:0315--4120151
传真:0315--4120151
201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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