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甘棠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2】8号文、灵发改字【201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配套、业主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川县甘棠江南岸(县医院对面)
2.2要求工期:365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园林古建筑主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应配套的道路、管网、公共服务设施、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等基础设施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Ⅰ标段施工内容:甘棠江公园景观设计烟水人家节点洲岛及杏海听泉节点洲岛园林绿化和上岛景观桥1#、2#、3#,估算价约为:1300万;
Ⅱ标段施工内容:甘棠江公园烟水人家节点洲岛及杏海听泉洲岛灵泽塔和亭子等建筑组合体,估算价约为:16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Ⅰ标段: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2)Ⅱ标段: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上述任一标段报名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川县石狮路4号灵川县党校内办公楼三楼),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证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联系人:彭佳伟联系电话:1378859786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Ⅰ标段:2015年7月7日上午9:30分;Ⅱ标段:2015年7月8日上午9:30分;地点为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川县石狮路4号灵川县党校内办公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ccjszx..host250.hostgl.com/)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联系人:阳文斌
电话:13878308626
电子邮箱:yangwenbin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经贸大厦5-14
联系人:刘恒劼、彭佳伟
电话(传真):0773-2819266
电子邮箱:591918597@qq.com
邮编:541001
招标管理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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