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西河故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津西河故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新津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审经投函【20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津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审经投函【201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新津县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新委发〔2009〕13号)和《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2.2建设地点:新津县五津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0563平方米,整治内容以现状植物梳理、河道清淤疏通、节点景观打造为主。新建95m的补水渠、长520m的疏挖渠以及长250m的连通渠;新建公厕约900㎡,修建桥及构筑物,以及节点及道路铺装、驳岸打造、绿化及河道中生态叠水景观的打造(具体工作内容业主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4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津西河故道整治工程的设计服务。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并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回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图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竣工验收资料的签字、盖章等相关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类工程设计Ⅱ组及以上入库单位,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水利类工程设计行业承包商Ⅱ组及以上入库单位,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针对本项目《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上述登记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登记表)。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份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开标前查验,一份附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查验虚假,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5)本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及以上的职称。(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条件:由《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类工程设计Ⅱ组及以上入库单位,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主办方与具备其他相应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符合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外,联合体成员还应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和义务,并且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方可以申领或支付费用等;B、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约束力;C、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D、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具有多种资质的,以在联合体中提供的资质为准;在联合体中提供相同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的能力,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交易中心页面(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新津县兴园3路龙王渡小区二期3栋8楼
邮编:611430
联系人:尹女士、岳女士
电话:028-82527155、028-82552373
传真:028-82512603、028-8255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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