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吾县胡杨林生态园景区生态停车场及庭院建设项目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15】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吾县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区财政、县财政、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吾县胡杨林生态园景区生态停车场及庭院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淖毛湖镇胡杨林生态园景区
2.3建筑规模:生态停车场及庭院总面积:30000平方米
2.4结构类型:/
2.5工程投资额:750万元;
2.6计划工期:62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7.15计划竣工日期:2015.9.15
2.7本工程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手续【有效期内的原件】。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止。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及进哈备案证明原件到哈密市广东路原人防办二楼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密政府网、新疆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旅游局
地址:伊吾县
邮编:839000
联系人:阿通古丽联系电话:13150365884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广东路原人防办二楼
邮编:839000
联系人:陈兴
电话:2258569
传真:2250600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三楼
邮编:839000
联系人:由长征联系电话:0902-699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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