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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空间特色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6-24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一、建湖县空间特色规划项目已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现决定对该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空间特色规划项目

  2、项目地点:建湖县

  3、规划范围:建湖县行政区域,面积约1157平方公里。

  4、成果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四个月内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四、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及相关要求

  1、针对建湖的自然环境、城市格局、文物古迹、建筑风格、民俗风貌及其他人文艺术等进行梳理、分类、评价,对建湖空间特色要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潜力,提出建湖空间特色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及发展策略。

  2、科学确定建湖的形象定位和风貌格调,对建湖的开放空间、高度分区、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形态分区和景观要素等进行分析提炼,制定出建湖空间形态控制策略及路径。强化特色分区,根据不同区域空间特点,提出相应的控制引导要求。

  3、激活空间廊道,构筑城市意象系统,打造特色河网水系,完善绿化系统,构建城区、河流、绿地之间和谐的空间关系。

  4、在总体景观功能结构系统研究基础上,提出城市色彩、夜景、建筑风格、建筑小品等建筑景观方面的整体规划设计构思;研究城市三维竖向空间形态、开发强度分区,确定城市竖向轮廓与建筑高度分区、高层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的布局;组织城市眺望系统,确定城市重要视廊及其控制要求;对具有标志意义的城市出入口、城市制高点、景观点所及的城市天际线、竖向轮廓进行规划设计控制。对区域内的建筑及空间组合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以期形成有序的城市空间形态。

  5、加强对重要绿地、道路两侧及节点的城市氛围的塑造,提出控制引导措施和艺术风格要求。确定公共开敞空间、步行街、公园、滨水地区、环山地区、公共广场的布局、功能、尺度、界面控制要求及形象设计,对重要公共建筑的附近广场提出指导性意见。

  6、选定若干重要地区进行示范性城市设计(不少于三处,要求包含商业、居住、公共空间等多种用地类型),包括地块划分,指标控制,形体塑造,建筑风格,环境细节指引等。要求通过示范区域的设计方案总结出具体实施中塑造特色空间的途径和方法,明确地块如何画,指标如何定,多线如何落位,形体控制要点,色彩选择范围等等,起到示范作用,为其他规划和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和等级:同时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风景园林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研究员级高工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3、投标项目组成员要求:投标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之外,其中一名必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一名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组成人员自2014年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及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六、投标单位须在2015年6月29日16:00时前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人确认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报名时间条件: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6月29日17: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建湖县空间特色规划招标资格审查资料”送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①号报名箱中(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资格审查资料不予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或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风景园林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研究员级高工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之外)规划师、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1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备查(原件附清单)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事项:

  招标人: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朱新洲

  联系电话:13815558350

  传真:0515-86260637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兆标

  联系电话:13961998807

  传真:0515-80623339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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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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