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怡仁宪法主题公园建设(项目编号:BCGP-2015-078)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民族中学法治示范校建设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怡仁宪法主题公园建设,包括在公园内制作法治长廊、法治雕塑、法治宣传栏等(详见附件),预算955393元。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
(二)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且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该资料不须年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四)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电汇形式缴纳。账户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302035109300335301。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获取。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谈判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在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集合去公园踏勘现场,联系人:周桂明,联系电话:13512885705。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签到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3:0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3:00
(四)谈判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五)如果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进行谈判,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本中心。如若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且不以书面通知本中心,将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北辰政府采购项目。
五、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闫女士孙女士
(二)联系电话(传真):022-86949308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
(二)采购人地址:北辰区果园北道西口。
(三)采购人联系人:周桂明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3512885705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94930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一)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
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前往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处报名。
(二)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三)本次采购活动只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标书费、招标手续费。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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