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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滨江风光带设计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7-2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望城区滨江风光带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投[2015]1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滨江风光带(普瑞大道至三汊矶大桥)设计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普瑞大道以南,潇湘快捷路以东,三汊矶大桥以北,潇湘景观道以西,总用地面积约60公顷(900亩)。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设计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服务期全过程不得任意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

  3.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下午17:00止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6)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投融资中心3楼330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8.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1901027029200058602

  8.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滨江风光带(普瑞大道至三汊矶大桥)设计,因填写错误、未填写、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设计费及设计补偿

  9.1投标人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9.2本项目设有上限值,详见招标文件。

  9.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规划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相关设计补偿费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望城区城乡建设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联系人:邓博邓世君

  联系电话:0731-84169657/13007410598

  传真:0731-8416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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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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