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罗定市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罗定市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详细规划及重要节点景观设计采购项目(重招)(编号:GZSKYF2015-GK005A)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预算、数量、投标保证金、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罗定市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详细规划及重要节点景观设计采购项目(重招)
2.项目编号:GZSKYF2015-GK005A
3.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0元)
4.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即:采购项目内容)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的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以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旅游规划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团队要求配备规划、园林、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组人员持中级职称证书不少于5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协议书》;2.联合体中各成员需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旅游规划资质;3.组成联合体后必须有一个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和等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08:3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聚贤阁D幢首层03铺位(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旅游规划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①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②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
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③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予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4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云浮市云城区聚贤阁D幢首层305铺位(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罗定市农业局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人电话:0766-3837636
采购人地址:罗定市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聚贤阁D幢首层03铺位(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86006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860063
E-mail:yfsk333@163.com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2.采购文件下载媒体:云浮市政府采购网。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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