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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桃花岭文化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8-05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桃花岭文化广场景观工程(二期)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系玉环县桃花岭文化广场景观工程(二期),位于玉环县桃花岭;

  2.2本工程预算造价:23312119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范围的园林景观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1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养护管理期满后绿化成活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

  3.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3、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6-8723812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76-87220951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话:0576-0576-8723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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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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