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龙文化公共绿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濮阳县龙文化公共绿地项目施工
2、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县城东部,红旗路以北、富民路以南、大庆路以西、经四路以东,占地面积17.7万平方米,约265亩,包括绿地面积及四周人行道面积。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总投资金额:约10000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施工周期:72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不得有在建项目。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不少于3个施工规模在10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开标时提供原件(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2012年、2013年、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以及本人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和所在地人事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下同)。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注:以上证件携带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地址: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93-3355558、0393-3355553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路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789598、1393932695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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