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贵招字[2015]45号
1.招标条件:
贵溪市白鹤湖大道绿化景观工程已由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字【2015】3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贵溪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慨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本项目投资:约5000万元;
(3)绿化面积:约约73.9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附件中提供的图纸为参考性资料,确定中标人后,中标施工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建设地点为:贵溪市白鹤湖大道两侧
(6)计划工期:11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请点击附件下载);
(2)招标资料费800元,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15时00分,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证件参加资格后审:
开标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件、证书原件: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五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凭证。
(6)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溪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咨询有限公司
鹰潭分公司
地址:贵溪市冶金大道4号 地址:鹰潭市湖西路40-16号
邮编:335400 邮编:335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70170538 电话:0701-6260888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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