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台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规划与建筑设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拟选址(项目基本情况):台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西至东环大道、北到体育场路、东至经三路、南到疏港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1公顷(规划范围具体详见附图),其中政府收储及开投公司工业用地为地块一至地块三(具体地块详见附图),用地面积约9.7公顷,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总设计费约543万元。
2、招标内容: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交投标文件深度为台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规划及政府收储用地及开投公司工业用地(地块一至地块三)的厂区改造概念设计方案。)
3、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中标人承担工作内容):台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规划和(地块一至地块三)厂区改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1)台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规划设计方案;
2)政府收储用地及开投公司工业用地(地块一至地块三)的厂区改造方案设计的报批工作。(包括改造业态及功能策划、建筑立面改造、景观环艺及亮化改造等设计)。
3)政府收储用地及开投公司工业用地(地块一至地块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该范围的建筑、结构、水、电、消防工程、暖通、室外亮化、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室外及管线工程、市政道路、停车场等除精装修、智能化、幕墙(如有)以外的设计内容。
4、竞标费用:中标人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载明;
1)总得分排名第二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25万人民币;
2)总得分排名第三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10万人民币,总得分排名第四、第五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5万人民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不予支付补偿费,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5、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国内设计单位:
1、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
三、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配备两名,一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市规划师;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四、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园、创意设计园区或旧厂区改造等类似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的业绩。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投标报名表(网上下载,www.tzztb.com);
2、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5、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园、创意设计园区或旧厂区改造等类似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成果文本,如不能体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需提供主管部门证明文件);
6、联合体协议书(附表一)如有;
7、体现投标人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携带原件进行核查,如投标申请人通过快递、发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报名的,则一律不予受理。
六、投标资格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以投票的形式进行评审,选定不少于五名的投标人(如报名单位不足五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成员单位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报名截止时间与报名资料提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16:00
2、报名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4楼窗口(联系电话:0576-88685773)
3、招标人: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0576-88538836)
4、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0576-88517786)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台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规划与建筑设计(以下简称本工程)的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拟承担本工程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内容;(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本工程规划方案工作内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对内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如下:。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承包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后合同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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