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桃花江景区市政设施与绿化维护项目已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林市财政局以市住建【2014】1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65%和3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桃花江沿岸
项目规模:桃花江流域(桃花江铁路桥―芳莲池)8.8KM两岸。
合同估算价:约125万元/年×3年。
维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招标范围:桂林市桃花江景区范围(从桃花江铁路桥至芳莲池8.8KM两岸)内的市政设施与绿化的维护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按新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如需要图纸,图纸费用按成本另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zfcg.glcz.cn、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阳江北路6号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邮编:541001邮编:5410011
联系人:马工联系人:范娟娟
电话:0773-5684201电话:0773-28271377
2015年8月25日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电话0773-381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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