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绿带生态圈(岳麓区段)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岳发改投字【2015】29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农业林业畜牧局,现对环城绿带生态圈(岳麓区段)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农业林业畜牧局
2、项目名称:环城绿带生态圈(岳麓区段)建设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岳发改投字【2015】29文
4、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岳麓区建设的路段起于梅溪湖与学士街道分界线,止于靳江河河段,全长6900米,两厢绿化宽度60米。
6、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7、设计工期:设计总周期30日历天。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二、招标范围
对环城绿带生态圈(岳麓区段)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7200万元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7200万元的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5年5月-7月)的社保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确定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5年8月30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全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环城绿带(岳麓区段)设计)。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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