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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韩村经济林园区道路及交易广场硬化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9-06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东韩村村民委员会东韩村经济林园区道路及交易广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东韩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东韩村经济林园区道路及交易广场硬化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为该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材料、施工设备、检验和服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韩村经济林园区道路及交易广场硬化工程

  (2)项目编号:HCJS【2015】-02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期:20天

  (5)预算金额:283961.44元

  (6)招标范围:东韩村经济林园区道路及交易广场硬化工程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二、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近三年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9、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11、开标时提交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出具时间为2015年9月1日之后);

  四、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建筑类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1、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8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5年9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第1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韩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70058122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57-6713331

  传真:0357-3388066

  邮编:041000

  E--mail:hclffgs67133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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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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