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新世纪广场健身步道改造工程(监理)
询价公告
济宁高新区新世纪广场健身步道改造工程(监理)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网下询价方式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GXZC/2015/X10029
2.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新世纪广场健身步道改造工程(监理)
3.采购人: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4.监理的工程内容及工作范围:本工程为济宁高新区新世纪广场健身步道改造工程(监理),主要包括拆除12mm厚广场砖和20mm厚砂浆垫层,废渣外运,清理现有细石混凝土垫层。新安砌沿石总长度2868.5m,铺筑AC-10细粒式沥青混凝土3949.7㎡,喷涂“SP”彩色沥青3949.7㎡。
5.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询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4拟任项目总监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6.5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6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高新区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报价携带材料:
欲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选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与监理大纲需同时提交。报价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送至规定地点即可,不接受提前报名。
8.报价要求:
8.1报价币种:人民币。
8.2报价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且不得更改;
8.3报价单上不允许手工填写价格,否则不予评审;
8.4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
8.5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不得出现报价金额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8.6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8.7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万元整;本预算金额作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限价内供应商可自主报价,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按废标处理;本采购为一个包,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审计后一年内付清余款。
10.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25日14时00分至2015年9月25日14时30分
10.2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14时30分
10.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A2座一楼会议室
11.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联系人:王主任0537-3255368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刘主任联系方式:0537-3255101
济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jnzfcg.gov.cn
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aoxin.jnzfcg.gov.cn
注意事项:请各监理单位以报价单形式进行报价,现场递交。递交报价单的同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供询价小组核验: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与监理大纲同时提交,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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