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沙市高铁新城浏阳河风光带景观工程设计(含可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1.1长沙市高铁新城浏阳河风光带景观工程分为四部分
(1)第一部分为浏阳河东岸景观工程:湘府东路至香樟东路段,劳动东路至榨山港段,全长约6.2km,工程投资估算4.8亿元;
(2)第二部分为浏阳河西岸景观工程:南起湘府东路,北至圭塘河河口,全长约10km,工程投资估算2.47亿元;
(3)第三部分为高铁新城黎托生态公园工程:位于武广高铁枢纽片区东广场以东,占地面积约136亩,工程投资估算0.72亿元;
(4)第四部分为磨盘洲景观工程(含景观桥),工程投资估算0.9亿元;
以上投资估算均不含征地拆迁费用,设计费用(含可研)估算2800万元。
1.2本项目涉及防洪堤项目的情况说明
(1)敢胜垸防洪堤整治工程(湘府东路-香樟路,劳动东路-榨山港)已于2010年11月办理完成了立项批复,已完成选址意见书及蓝线图办理,正在办理可研批复。目前暂未启动防洪堤初步设计工作。防洪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按200年一遇进行预留;
(2)浏阳河西岸防洪堤已基本建设完成。
2、项目名称:长沙市高铁新城浏阳河风光带景观工程设计(含可研)项目。
3、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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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范围:长沙市高铁新城浏阳河风光带景观工程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项目设备需求书)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本、图纸及相应电子文件。
7、工期要求:提交相关可研基础资料后2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设计基础资料后3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各阶段可研、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4、本项目设计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9条“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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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一)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共工程甲级工程咨询资质;2012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景观或园林公园设计项目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3)、4)条的要求,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2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4)联合体参与方要求: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共工程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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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日至2015年11月2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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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10月18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该项目招标文件经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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