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射阳县滨湖人才公寓位于解放东路南侧、幸福大道北侧、滨湖大道西侧、海晏路东侧,占地面积约175亩,原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室外景观采用水景为主的中式园林风格。为节约成本,经研究决定,拟在原建筑规划方案基础上对原有方案进行深化、优化,以适度控制项目投资。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室外景观设计承包人和设计方案。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射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射阳县滨湖人才公寓二期项目景观工程设计。
2.3建筑风格与建筑内容:中式建筑【接待中心;餐饮会议中心(含后勤配套);休闲娱乐会所;1号贵宾楼;2号贵宾楼;小型贵宾楼三幢;人才单身公寓等】。
2.4景观工程投资估算:约2500万元。
2.5投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费率):工程施工招标中标价×2.5%。
2.7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8计划设计开工时间:2015年11月,工期:30天。
3、项目招标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设计方案中的所有施工图设计;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32012年8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不小于该项目规模(投资额2500万元或设计费80万元或占地面积175亩)×80%类似(公园、庭院、酒店、会议中心)景观项目设计业绩(不包括道路绿化、生态园、住宅小区绿化设计项目)。
4.4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8年以上风景园林设计经历。
4.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6年以上风景园林设计经历。
4.6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均应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投标前6个月内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记录。
4.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8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设计,不得弄虚作假。招投标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被扣除;设计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将被终止合同,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
5、费用支付办法
5.1提交(报批并被批准)优化、定稿的设计方案,付合同估算价的10%费用。
5.2提交施工图,图纸审查合格,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按施工招标中标价计算设计费,并支付至5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5.3为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必须的设计修改,履行工程验收职责,付至9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5.4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结清剩余费用。
6、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6.1设计方案。
6.2工程概算。
6.3投标报价。
6.4有关投标人资格证件、材料。
6.5业绩材料。
7、评定标办法
7.1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确定中标人。
7.2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业绩、投标报价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计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7.3投标报价计分办法(满分25分)
(1)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费率)的投标为废标;
(2)求出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费率(当通过评审的报价大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费率后平均);
(3)通过评审且等于算术平均值(平均费率)的投标报价(费率),计满分25分;
(4)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平均费率)”相比较,费率每高0.01个百分点,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费率每低0.01个百分点,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不足部分按比例计算。
7.4项目负责人业绩计分办法(基本分23分,满分25分)
(1)计分业绩:是指2012年8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本项目投标拟定项目负责人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单项不小于该项目规模(投资额2500万元或设计费80万元或占地面积175亩)×80%的类似(公园、庭院、酒店、会议中心)景观项目设计业绩(不包括道路绿化、生态园、住宅小区绿化设计项目)。
(2)通过资格后审,计基本分23分。
(3)每具有一项符合计分业绩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在基本分23分的基础上,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4)项目负责人业绩凭设计合同、(具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若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竣工验收证明,凭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确认)。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附合同签订双方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
7.5设计方案计分办法(基本分34分,满分50分)
(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本、说明、工程概算、多媒体现场演示以及讲解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确定每个投标人该项得分。
(2)未能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为废标。
8、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总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8.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
8.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8.3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总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数额:设计合同估算价×2%。
9.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9.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10、资格审查
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11、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1日。
12、投标报名
12.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12.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2.3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2.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12.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吉佩东
联系电话:1381553060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13905114199、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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